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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8,又來了。

朋友們,你還記得這是甚麼日子嗎?若你不記得,我並不意外,在國民黨幾十年的粉飾與掩蓋下,台灣人從來沒有想要多看這消失的十天一眼。

但,很多事情是藏不住的。若你還沒有開始恨國民黨,請你先從看完這篇回顧之後,再決定自己愛不愛台灣。

1947年,也就是某些人口中的「民國36年」,2月28日,發生了甚麼事情?

平靜的街道上,幾個魁梧的國民政府警察,揮舞著警棍,叫囂著充滿歧視的字眼。不是因為他們抓到了甚麼罪大惡極的通緝要犯,而是一個沒了丈夫的女子,為了扶養自己的孩子,在街上販賣自己的包的香菸捲。

然後,事情就發生了……

其中一名警察抓起手中的長槍就往女子的臉撞去!女子想躲開,卻被另一名警察狠狠抓住!「快呀!打死這個死老台女人!」抓人的警察叫囂中,臉上浮現出嗜血的快感!持槍的警察看著女人無法動彈了,想說用槍打有甚麼意思?索性放下槍枝,一拳又一拳揮往女人的臉龐。女人痛苦地哀嚎著,臉上的淚水逐漸被噴灑出的血水所取代……

這時,台灣人,醒了!

這是一場光榮革命的起點。國民政府嚇壞了,他們不敢相信,這座被他們愚民政策統治了這麼多年的島嶼,竟然有這種不自量力的勇氣來反抗他們!

他們決定報復,報復這群不知好歹的人們,報復他們的覺醒,報復他們的吶喊,報復他們對自由的盼望,報復他們渴望自己被當「人」看待!

一台台軍用卡車,載來了數以萬計的國民政府軍隊,他們知道,他們要對付的,不是一個偶然的暴動,而是一場「革命」!

五天之內,台灣被鮮血淹沒。一個又一個村鎮被焚毀,居民們被集中在一起,被迫看著自己的家園被燒毀,然後用機關槍就地全數處決。在新竹,新竹中學的學生被從雙手用鐵絲刺穿,串成一個上百人的人龍,被押解到南寮漁港,然後被推入海底。在台南,一對李氏父子因為「涉嫌幫助叛亂組織」,而被要求除非掐死對方,否則就給活活餓死,兒子三天後餓死,被當著李爸爸的面支解,做成肉羹,強迫李爸爸喝下去(順帶一提,李爸爸後來成為了國民黨黨員)。在基隆,一名懷孕的王姓女子不願透露革命分子的藏身處,結過被國民黨軍官用刺刀剖腹,拔出肚內懷孕七個月的胎兒,目擊者表示,當時胎兒在刺刀上已經會活動了。在雲林,一整個麻里村大大小小三百三十一口,在經過討論後,不予以槍決,而是被全數推進用挖土機挖好的五米深大洞,活生生掩埋。至今,當地農民仍不時挖出當時罹難者的白骨……

 

 

以上,都是筆者虛構的!

查緝私菸時,警察沒有把女子抓起來用拳頭打(但有被用槍托打擊跌倒後撞破頭),沒有村民被聚集起來看著自己的家被燒掉然後被處決,沒有新竹中學的學生被勇鐵絲串起來被堆到海裡,沒有台南的李姓父子被餓死後支解還被做成肉羹被吃掉,沒有基隆懷孕女子被剖腹,沒有雲林麻里村的三百多人被活埋,事實上,根本沒有麻里村這個地方,是筆者自己發明的名字,當然也不可能在這裡挖到白骨(除非是野狗野貓的骨骸)。就連封面那張照片都不是228的受難者,而是緬甸軍政府屠殺緬甸人的照片。

但,重要嗎?

各位看官在閱讀時,可曾想過這些事情,這些指控的真實性嗎?可曾想過要去查證其中任何聳動的內容嗎?還是您只是享受在痛恨某個政黨或族群的快感裡,甚至想把更多的歷史包袱丟到他們的身上呢?若被誣賴的國民黨出來澄清根本沒有以上的事情發生過,您會寧可相信他們還是這篇灑狗血根本來路不明的網路文章呢?

這也正是台灣社會現在最大的問題。台灣人先入為主的觀念建立後,便不再認為自己需要更多的查證與理由,畢竟,世上有甚麼事情,是比「痛恨一個十惡不赦的人或政黨」更令自己顯得仁慈、仗義、壯烈、重要的呢?

每年此時,關於228的各種誇張描述已經到了令人莞爾的地步,但諷刺的是,人們不但不曾懷疑過這些傳言的真實性,反而在幾乎沒有佐證的情形下,把少數那些懷疑者扣上「奴性」、「不愛台灣」的帽子。

反正如今紀念228的意義就是要越殘忍越能激發人們的「正義感」,真相反而退居其次,那何不像筆者這樣寫一篇令人血脈噴張的虛擬文來大家高興一下呢?

228是不是一場悲劇呢?是!不論是死了800人,還是1000000人,這都是一場讓台灣傷痕累累的故事,本省人,外省人,都是受害者,唯一得力的,是那些利用台灣人的悲痛,謀求自己選票而消費受難者的政客。你若痛恨那些政客,就不要成為它們的打手。

台灣人啊,不要再往自己的傷口上灑鹽了,不要再繼續創造更多更多的228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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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inanking123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